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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屏東縣各季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聯合社113學年度推行合作教育書法比賽辦法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屏東縣 113 學年度推行合作教育書法比賽辦法

 

一、主旨:為推行合作教育,培養互助合作的精神,啟發創造力,促進人人為我、我為人人的和樂社會,特舉辦全縣學生書法比賽。

二、指導單位:屏東縣政府

三、主辦單位:屏東縣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聯合社四、承辦單位:屏東縣屏東市鶴聲國民小學

五、參加對象:本縣各國民中、小學學生(含屏教大實小、屏科實中,每人參加一件為限。

六、比賽分組:

(一)國小三年級組(含一、二年級)    (二)國小四年級     (三)國小五年級

(四)國小六年級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五)國中組(七、八、九年級學生)七、比賽內容:

(一)比賽主題:內容與合作教育、合作事業及讓社會更美好之相關標語皆可。

(二)用紙規格:以四開空白紙(35 公分×70 公分),由右而左直式書寫,字體楷書,字數 24 字至 30 字,作品要落款署名。

(三)標籤規格:如附件一,請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。八、評審:聘請專家評審。

九、送件方式:

(一)團體送件:由學校收集送件。

(二)個別送件:由參加學生或家長送件。

(三)作品請於 114 年 5 月 21 ()以前(以郵戳為憑,逕寄(送)鶴聲國小教務處。十、獎勵辦法:

各組錄取第一名 1 人、第二名 2 人、第三名 3 人、佳作若干人,由屏東縣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聯合社頒發獎金鼓勵。(視各組送件多寡增減給獎名額

十一、注意事項:

(一)作品不得假手他人修飾塗改或抄襲模仿,若有上述情形經查屬實將取消比賽資格。

(二)作品不論入選與否,恕不退還。

(三)評審作品結果,由承辦學校公布於該校網站。

(四)獲獎者獎狀、獎金請至屏東縣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聯合社領取。(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 159 號、08-7327932

 

附件一

 

 

113 學年度推行合作教育書法作品標籤

 

 

 

國小三年級組(含一、二年級)

國小五年級組

國中組(七、八、九年級學生

國小四年級組

國小六年級組

學生姓名

 

指導老師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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