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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110年度屏東縣體育獎勵金公文、申請注意事項及相關文件各一份。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一、依據屏東縣體育獎勵金頒發要點辦理。
二、申請體育獎勵金請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至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「體育獎勵金申請網站」(http://awards.ptc.edu.tw/)加入會員填報資料,列印相關申請文件,再將書面資料送審,線上系統開放申請時間為110年11月22日中午12時至110年12月2日中午12時整,請各單位詳閱【110年度屏東縣體育獎勵金注意事項】並依相關規定提出申請。
三、110年度申請事宜如下:
       (一)凡比賽日期在109年12月1日至110年11月26日間舉行者,均得提出申請。但不包括本府已先行頒發之比賽項目。
       (二)比賽日期適逢在110年11月26日前後,而成績證明於110年11月27日以後始能核頒者,得於111年度提出申請並依110年度審核標準核處。
       (三)書面審核日期:110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(每日0900-1200時)。書面審核地點: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會議室(地址:屏東市勝利路9號)。
       (四)補正日期110年12月1日至2日(每日0900-1200時)止,於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收補正資料,逾時概不受理。
       (五)110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,每日上午9時至12時整,本中心將安排人員於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協助申請人上網修正作業,請申請人勿佔用電腦申請,而引響他人修正權益。
四、有關前開屏東縣體育獎勵金頒發要點及注意事項,同步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(http://www.ptc.edu.tw)。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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